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和教辅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及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2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二、假期值班值守工作要求
(一)校领导和带班领导及工作人员切实执行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和要求,各部门、院(系)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二)各部门、各院(系)做好以下工作:
1. 将具体安排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安排报防控办、人事处备案;值班人员须确保在岗在位,保持通讯畅通;
2. 加强师生员工的健康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报平安”制度,各部门、各院(系)负责人每天中午12时前在学校“应急工作群”报告,学校每天12时报出。
三、假期师生出行总体要求
(一)近期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两校区师生应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理解、支持和配合当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东莞校区严格落实东莞市校园疫情防控专班要求;广州校区落实广州市疫情防控要求,师生非必要不离穗,并将假期行程报所在单位审批备案。
(二)倡导师生就地过节,非必要不离开居住地所在城市;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妥善做好个人和家人的防护措施,科学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不聚集,自觉遵守政府疫情防控的要求和指引。
(三)倡导文明祭扫、绿色祭扫。提倡用现代文明、简约的方式表达传统情感,遥寄思念,缅怀故人。党员干部要带头绿色文明祭扫,不组织现场集中祭拜活动。
请各部门、各院(系)务必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四方责任”,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
广州新华学院
2022年3月31日
广州市防疫政策通告
48小时核酸有效时间怎么算?
抵穗后,不同人群后续健康管理措施怎么做?
广州市已发布“29号通告”(通告详情可直接点击文字查看)
广州市已发布“30号通告”(通告详情可直接点击文字查看)
疫情防控政策有变化!
广州发布
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29号通告
3月25日,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强化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29号)。
以下为通告全文——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关于强化我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29号)
当前国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复杂,国内多个省市发生本土疫情,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艰巨。根据疫情形势,现就强化我市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来(返)穗人员健康管理。
对从省外来(返)穗人员实施核酸检测3天2检(至少间隔24小时)和11天自我健康监测,前3天原则上“两点(居住点和工作点)一线”,不乘坐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不聚集、不聚餐。
对近14天内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地级市(盟、州、直辖市的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和11天自我健康监测,前3天非必要不外出,不返岗返校,在第1、3、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
对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副省级城市和地级市的区、县级市,直辖市的街道)旅居史、有中风险地区(或经评估需参照中风险地区管理的)及所在乡、镇、街道(直辖市的社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实施“居家隔离14天”(时间从离开所在地级市、盟、州、直辖市的区开始计算,下同),在第1、3、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
对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实施“集中隔离14天”,在第1、3、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
有上述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抵穗后12小时内主动向社区(村)、单位、酒店宾馆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应健康管理。在穗核酸检测尚未获得结果之前,建议居家不外出,避免不必要的人群聚集。
二、进一步加强重点场所防控。
全市批发市场、肉菜市场、商场、超市、学校(大中专院校、中职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课后托管机构、景区、博物馆、餐厅酒楼、宾馆、政务服务大厅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网吧、娱乐场所(KTV、歌舞团、游艺厅)、电影院、剧院、图书馆、棋牌室、密室逃脱、足浴店、按摩院、洗浴中心、室内景点等密闭半密闭场所,在入口处安排专人负责测温、查验健康码,严格实施扫通行码入场,并提醒正确佩戴口罩。
其他措施按照我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28号通告执行。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3日
广州市疫情防控政策
以上疫情防控政策来自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强化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29号);其他措施按照我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28号通告执行。广州市疫情防控部门会根据最新的疫情动态和风险研判,实时调整相关管控措施,必要时会对部分涉疫地区来(返)穗人员采取提级管控措施,具体以我市疫情防控部门执行政策为准。
东莞疾控重要提醒
根据当前国内外疫情形势,我市面临“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巨大压力。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督促群众履行个人防控责任,现就来(返)莞人员健康管理措施提醒如下:
一、对从省外来(返)莞人员实施核酸检测3天2检(至少间隔24小时)和11天自我健康监测,前3天原则上“两点(居住点和工作点)一线”,不聚集、不聚餐,避免乘坐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
二、对近14天内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地级市(盟、州、直辖市的区)旅居史的来(返)莞人员,如属于与我市往来通勤人员,必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健康码为绿码,向所在单位、村(社区)报备,“两点(居住点和工作点)一线”,不聚集、不聚餐,尽量避免乘坐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其他人员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自我健康监测”(时间自离开所在地级市、盟、州、直辖市的区开始计算,下同),前3天非必要不外出,不返岗返校,第1、3天开展核酸检测。
三、对近14天有高风险所在地级市(盟、州、直辖市的区)旅居史、中风险所在县(副省级城市和地级市的区、县级市,直辖市的街道)旅居史的来(返)莞人员实施“3天居家隔离+11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14天开展核酸检测。
四、对有明显社区传播风险且对我市输入风险高的涉疫地区旅居史来(返)莞人员实施“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第1、3、7、14天开展核酸检测。
五、对近14天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副省级城市和地级市的区、县级市,直辖市的街道)旅居史、有中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直辖市的社区)旅居史的来(返)莞人员实施“居家隔离14天”,在第1、4、7、14天开展核酸检测,其中第14天双采双检。
六、对近14天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莞人员实施“集中隔离14天” ,在第1、4、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其中第14天双采双检。
七、所有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以上市(含副省级城市和直辖市)乘坐火车、客运班车等来(返)莞人员,登车前需接受承运方核酸检测查验,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3岁以下婴幼儿可适当放宽;抵莞后需在火车站、公路客运站进行1次核酸检测,或24小时内尽早就近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八、各物流、货运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涉疫重点地区来(返)莞物流、货运司机及同乘人员严格按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疫情防控措施执行。
九、切实履行属地、部门、单位各方责任,加强联防联控。各园区、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就要管防控、抓业务就要抓防控”原则,落实部门防控责任;各经营单位、工厂企业等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各方要严格落实来(返)莞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十、全市已设置固定和临时的核酸采样点,向市民群众提供就近、便利的核酸采样服务。市民群众应履行个人防控责任,从风险地区旅居地来(返)莞后12小时内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主动告知近期拟从中高风险地区或省外返回、到访的亲朋好友我市健康管理政策,并配合做好医学隔离观察或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工作。市民群众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 (味)觉减退等症状,不要拖延就医,不要自行服药,请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在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具后再离开医院。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DFjTbFAb7dJ6th6Nihkn7Q
来源 | 校长办公室
广州卫健委 东莞疾控